刘爱凡(身份证号:XX)、韦拓(身份证号:XX)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于上思县思阳镇朝阳路城镇集体工业联社住宅楼1栋602号房的产权证书遗失,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为:上思县房权证思阳镇字第0900133号)、《房屋共有权证》(证号为:上思房思阳镇共字第0900133-1号)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刘爱凡、韦拓
2022年6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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